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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文学www.nanguawx.com提供的《我在贝克街当夏洛克室友》220-230(第5/21页)
心理折磨的时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长,因为很快就是颁奖仪式。有很多细碎的事情把我的想法冲开了。我们拿着一张写着7万美金的大号纸板,对着镜头拍一下就完事。举办方另外会给我们一张支票,让我们分。
我先前有和夏洛克他们打过招呼,说比赛完之后,我要出门一趟。
今天出行计划挺满的,还要和威尔晚上聚一次。
我直觉卢西安和威尔可以成为朋友。
两人性格都不拘小节,也仗义助人。除此之外,其实卢西安性格挺好的,很好相处,做人很豪爽。他们现在还是学生,未来两人在事业上也能够互有帮助。我现在好好当个搭桥的,以后卢西安就算我不在,也有个随时可以帮衬,说实话的人。
分开的时候,卢西安还抓了我一下,再问我,晚上酒吧还能不能来。
“要是你不来,我才不见这个讨厌鬼。”
你是小学生吗?
“我会去。”
离开前,我怕有些事情在我不在的时候会失控,又千叮万嘱让卢西安不要先告诉夏洛克「教授也会去洛杉矶」,“我想当面跟他说。要是他先从什么地方知道了,不管有没有人问为什么我暂时没说,你都要帮我说一句「我想当面跟他聊」。听明白了吗?”
我把行动方针都说明白了。
要是卢西安还翻车,我真的不知道他是不是故意的了。
“保证完成任务!”
卢西安甚至还给了我一个敬军礼。
我有千万句吐槽,但还是算了,“晚上见。”
“晚上见!”
卢西安和我挥挥手。
我坐出租车出发的时候,回头还可以看到卢西安立在门口候着,突然想起卢西安说,他和我关系最好的朋友。
我现在想起来,越来越觉得卢西安就像是小鸡崽一样,无聊也会叽叽喳喳,往外叨叨。他连家里给他的人生规划都跟我说明白。他出去外面买东西的时候,特别喜欢小熊维丨尼,昨天才显摆自己有的小熊维丨尼的睡衣。我有时候在公寓里面会喊他「小熊□□」。
赫德森太太、华生和夏洛克有时候说起卢西安,也会说「那个小熊维丨尼(同学)」。
这些小细节都是我平常不会去注意,也不会有印象,现在才慢慢回想起来这些事情。其实卢西安在我,在我居住的221B里面对他的形象也很具体形象了我现在心情很复杂。
这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情况,这是一种自证陷阱——我在找证据去证明卢西安的话,哪怕笼统含糊,也会觉得确实是真一回事;还是当真是后知后觉,真的是卢西安说的那样。
不过我又觉得我也不会为这件事多花时间去努力,所以就没有继续思考下去了。
*
我到了昨天琼恩约我见面的公寓。
那是间二层楼高的公寓,内部比想象中的深,可利用空间很大,一楼是琼恩和她的室友雪林·福特(ShellingFord)办公的地方。他们的屋子也是用窗帘罩着的,白天有天光照射,也没有需要特别用上灯光,还不至于像是恐怖片那样,白天也要把整个屋子都给遮得严严实实,连光都没有,跟进入一个黑色的洞窟没有两样。
我昨天下午敲门的时候,脑袋里面也想了很多。
我是不是太莽撞了?
我怎么知道这门后的人是好是坏呢?
就算我去警察局里面询问过琼恩女士的身份,这也不代表他们获得的信息就是全面的。就像是苏格兰场,他们也不知道他们家聘用的莫里亚蒂兄弟就是犯罪卿本人。
社会上对他们的评价也远胜于夏洛克。当然,这上面是不是有其他附加值是很难说明的。
比如说,莫里亚蒂是贵族身份,两人的经济背景也很雄厚,都是社会精英,也是双商都很高的社会绅士。从小到大,他们也都没有父母,孑然一身。
他们身上叠满女性喜欢的Buff。
相反的,夏洛克在外就是老旧小区上世纪留存的公寓租客,得与其他租客分租,工作不稳定,收入不稳定,与家族关系时好时坏,脾气古怪,心情喜怒不定,对任何人都不假辞色。
对比起来,莫里亚蒂教授很显然就是受欢迎的多。
后来从警局里面打听到琼恩的室友叫做雪林·福特,我就觉得我应该亲自见一面。
如果是福学人,或者对名侦探柯南特别了解的话,应该知道,在夏洛克·福尔摩斯传世之前,柯南·道尔曾想过使用雪林·福特这个名字。
我听到这个名字之后,或多或少内心松了一口气。
这次我也是敲了敲他们所在的公寓。
224 ? 第 167 章.「我只是个学生」
昨天到琼恩家的时候,我冒昧让琼恩协助我做了一个把路易斯钓出来的行动。
听完我的陈述之后,我明显感觉到,她当时有一堆话想要说,或者想要问,只是望着我的方向,想要措辞。旁边的雪林·福特先生只是瞥了我一眼,而后又看向琼恩的方向说道:“反正他也不会说,你问了也白问。”
雪林·福特的说话方式非常直接且不留多余情面。
不过他的话也是一针见血,一语中的。
我不会因别人对我有好奇心,就什么都会跟着回答。
过度体恤别人的心情等于做事毫无原则。
然而我也觉得,琼恩她并不是没有分寸的人。她如果真的想问,本来也就是抱着会被拒绝的心理准备,只是她状态十分放松才会有这种情况。
至于她状态放松的原因,是因为我和华生认识,她下意识地拉近了我与她之间的心理距离;还是因为我也是华夏人面孔,所以她天然对和可能是同根同源的人产生热情和兴趣。前后两者都可以从心理层面分析,所以我都能够理解。
我当时想法很多,但都几乎是一闪而过。
因为我挖陷阱给路易斯跳这件事,比较重要。这个重要的原因是,一旦我失败了,那就是我太自作多情,自以为是,太不要脸了。我可以不活了的程度。
我的逻辑很简单,或者可以用简单的假设语句来表述。综上所述,只要我第一条成立了,我就可以得到麦考夫牌特工,不仅可以保证我的生命安全,还可以有必要的话征用他们的资源和设备。毕竟,路易斯也不想被人知道他的身份被人发现了吧。
可如果不是的话,我等同于在陌生人面前唱了一出自以为自己很厉害的独角戏。
我脑子里面都可以给他们配画外音。
“不是说有人在监视他吗?人呢?我们还得表演多久才能结束?”
“他是不是有妄想症?”
“还没有过三十岁,科学研究表明这个年纪有点妄想症其实很正常的。”
“我们要在这里演多久?”
“等他自己自导自演说可以结束了。”
我光是想想这些画面,就觉得我做的好羞耻。
救命!
不过幸好,路易斯虽然不耐烦见到我总是给他添麻烦,但是他本人的性格是比较踏实的,还是愿意尽忠职守,恪守本分。
知道我赴陌生人的约,又随便进了陌生人屋子里面,路易斯果然出现了。
我和琼恩布置的圈套也顺利奏效了。我在当场就拿到了路易斯的把柄和口头约定。
我当时就把过程都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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