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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文学www.nanguawx.com提供的《恋爱脑重生死不悔改》20-40(第24/27页)
到了江都市最繁华的商业街,孟泽单独带着沈云下车,司机离开,身边没有带任何一个警卫。
纪寒星也将车停到路边,变装后混进繁华的街道上。
秋天到了,街道中央花坛里整齐修剪的银杏树树叶逐渐被时间染黄,再过一段日子,就要遵循自然规律从枝头掉落,成为环卫抱怨的垃圾。
孟泽带着沈云去了一家珠宝店,纪寒星和乞丐一起蹲在橱窗外。
半个小时后,沈云拎着一个精致的金色礼品袋出来,店员在后面欢送。
沈云跟在孟泽后面拍财神马屁。
“孟长官真的是绝世大好人!上天一定会保佑您长命百岁的。”
说罢低头看向脖子上闪着光的项链,这可是金子啊!
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摸到金子,会给他买金子的财神爷,当然是活得越久越好。
穆荃要是看到这一幕可能要嫉妒死了,有的人收到一根不值钱的项链就死心塌地了,有的人收了一箱黄金还坚持不懈地要杀他。
孟泽带着沈云逛完了一条街,但东西并没有买多少,不过这并不妨碍沈云的好兴致,初次进城的乡下孩子,看见什么都新鲜。
孟泽真是个好人啊,从商店出来手里有零钱都会顺手递给路边乞丐的好人,大家仿佛都认识他,拿到钱后纷纷磕头。
“谢谢孟长官!我孩子的病有救了!”孟泽不仅在军中很有威望,在百姓心中更是深受爱戴。
“我不是孟长官了,你孩子怎么了?”孟泽扶起衣衫褴褛瘦骨嶙峋的老妇人。
被孟泽关心的老妇人睁开浑浊的双眼,“还是老毛病,没钱买药,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天。”
大好人孟泽又给了一些钱,周围的乞丐纷纷上前排队领孟泽自己出资的私人救济金,不是乞丐的一些路人也试图混进领钱的队伍。
沈云躲在后面心痛地看着大把大把的钞票往外扔,“这么多钱说送就送啊?”
虽然不是自己的钱,但是……有这钱撒着玩为什么不给我涨工资!
难民出身的沈云不会同情别的难民,也不会理解这些脑子有问题的大人物对金钱的不在乎,他只觉得孟泽是被炒鱿鱼以后脑子受刺激了。
孟泽手里还剩最后一张钞票,“最后的钱了,带你去喝酒吧。”
华灯初上,江都市的夜生活也同样丰富多彩。
孟泽带着沈云去了一家小酒馆,小酒馆位于9号大街的街口,这是一条充斥着欲望和金钱的娱乐街道。
里面形形色色的人都过着日夜颠倒的荒唐日子。
千金买笑肆意挥霍的纨绔子弟,不服命运一赌再赌最后一无所有的赌徒,走投无路身无所长只能出卖灵魂的孤女,见不得光只能夜晚出来聚众抢劫的流窜罪犯……
孟泽选的这个小酒馆很小,不足二十平米的空间里,一群无所事事的人举着五颜六色的酒杯,坐在吧台前的高脚凳上欢庆今天还活着。
纪寒星也跟着进去了,要了一杯果啤后坐在靠墙的角落里静静观察。
半夜过去,无事发生,喝得半醉孟泽被沈云扶着出了小酒馆。
刚走出去,就遇到了一伙抢劫团队,他们光明正大地在街道中央抢劫昔日风光无限的孟副官。
他们认出了孟泽。“这不是那个带人围剿兄弟们的大官吗?”而且曾经结下过梁子。
“呵,这小子今天怎么一个人,还喝醉了,看来是命中注定他要死在我们手里。”
“大哥们,你们认错人了。”被忽视的无战斗力人员沈云难得有良心地想保护一下自己的老板。
“这是我们和孟泽的私人恩怨,和你没关系,快滚!”
带头的刀疤脸扛着一把钢刀,气势逼人。
“诶,大哥,这小子有些姿色,可以卖给林老板。”
“喂,你小子手里拎的是什么?”
沈云连忙把孟泽买给他的东西藏在身后,这种动作当然引起了对面的怀疑,众人上前,将沈云推倒在地,把孟泽踩在脚底下。
“大哥,是金子!”他们撕烂精致的包装盒,将里面的纪念币拿起来在嘴里咬了一口。
“还挺沉,大家快搜搜看还有没有值钱的东西。”
大家觉得孟泽身上肯定有钱,蹲下来搜孟泽的身。
沈云一步一步地倒退,“孟长官,我去找人来救你。”
然后没有方向感的沈云跑向了9号大街的深处。
这伙强盗搜刮完孟泽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准备杀人灭口了。
酒馆内有很多人,但没有人敢出来行侠仗义,他们是9号大街的地头蛇,得罪了他们没有好下场。
纪寒星挪到靠窗的位置,看见沈云朝着街道深处跑去……
命运的齿轮回到正轨,沈云会被林双颦收留,不久后卖给“穆荃”。
可到底,谁才是“穆荃”呢?
第39章 穆荃喜欢的难道真的是纪寒星?!
孟泽死了,死在一个秋日的凌晨,死在9号大街宽阔的街口,死在流窜逃犯的乱刀之下。
附近的警察闻讯赶来的时候,冷眼旁观全程的纪寒星被当成了嫌疑犯。
黑夜结束,太阳照常升起,见不了光的老鼠回到错综复杂的下水道,营业一晚的酒馆关上卷帘门,哪来的客人回到哪儿去。
只剩下纪寒星,蹲在孟泽的尸体旁。
易容后的纪寒星和孟泽尸体都被警察带走做调查,孟泽在江都市曾经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人物,如果找不到凶手,把这个流浪汉推出去平众怒也成。
孟泽的旧部聚集在警厅门口,曾经受过孟泽恩惠的人也赶来吊唁。
因为没有了副官变得很忙的穆荃得知孟泽遇害的消息已经是一天后了。
穆荃看向一直受命跟着自己的王辰。“纪寒星去杀孟泽了?”
“可能吧,他昨天……诶,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穆荃将手里的公文递给新来的秘书,拿起搭在一旁的外套叫上门口的方志柏,“走,去警厅看看!”
警厅大门前被围得密不透风,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他们效率非常快。
“他当时和一个一米七五高的男孩子一起出了酒馆就被一伙混混盯上了,那个男孩子大概十七八岁,穿着米色的外套,慌不择路往北边逃去了,你们可以去找。”
根据纪寒星提供的线索,警察找到了迷路到林双颦舞厅门口的沈云。
“那些人又高又壮,大概有七八个人,手里都拿着好长好长的刀……我害怕,他们抢劫孟长官的时候,我想跑去找警察的,但是找了一晚上都没有人搭理我……”
沈云证明了他们被一伙人抢劫……
“也就是说,你没有看见他们亲自动手?”
但他证明不了,纪寒星是无辜的,他没有亲眼看到那些人杀死孟泽。
“没有,我跑了……孟长官真的死了吗?我能去看看他的尸体吗?”
“去吧,就在外面的大厅里。”
怎么说也是被孟泽带在身边的人,大家还是对这个小朋友有些宽容的。
一个柔柔弱弱的男孩子,还能想到去找人救孟泽而不是自顾自逃跑,虽然毫无用处,已经比某些卸磨杀驴的白眼狼强了。
白眼狼穆荃来的时候,沈云趴在孟泽的尸体旁边痛哭,他是真心实意地为给自己钱的财神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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