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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由此可见其杀伤力之大了。

    杨蔓娘在话本儿的最新的一章节里,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写了这位新出场的男二的风姿仪态,把其塑造成一个类似花满楼的完美君子人物,但是,偏偏却到章节最后,她也没有点明男二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杨蔓娘这么写,自己倒是写的爽快了。

    可是,这就让隔天收到存稿的东家小姐朱秋雨看到非常难受了。

    作为墨瑾公子的头号铁杆粉丝。

    又有东家大小姐的便利。

    朱秋云看书,可谓是非常的方便了。

    每次杨蔓娘这边写好了话本儿,新章节送到朱雀门报房这边儿的时候,朱秋雨都是第一个先睹为快的。

    原本,朱秋雨在《霸道王爷心悦我》上一章节结束的时候,还在担心豫王和白绾绾之间的后续,担心白绾绾就这么跑了,以后要怎么办,担心他俩以后能不能有机会再见面,担心豫王会不会对白绾绾负责。

    所以,一拿到新的小说稿子,连午饭都顾不上吃,便迫不及待的往下读起来。

    但是,计划不如变化,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这稿子读着读着,朱秋雨的心思,就开始变了。

    哦,下雨了啊,哦,白绾绾摔跤了啊,哦,白绾绾去了一个庄园避雨了啊?哦,白绾绾要去见庄园的主人了啊?

    唔,白衣男子。

    嗯,嗯,白衣男子?

    盛放的海棠花树下,男子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哇哦!

    这这写的也太!

    朱秋云实在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一刻自己的感觉。

    反正就觉得,这位白衣男子出现之后,自己的心跳,仿佛骤然慢了一拍似的。

    之后。

    等她把这新的一章全部读完。

    朱秋雨的心里,虽然还记着冷酷霸道的豫王,但是,也有一半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新出现的这位温文尔雅衣冠胜雪的公子身上。

    盖因为,杨蔓娘在书中,把这位新出场的白衣公子,描写的太过出色太过完美了。

    这个新的角色光风霁月,温润如玉,是女人心目中的另外一种理想型。

    刚一出现,魅力便直追豫王。

    如果说,豫王的形象,是霸总系男主的巅峰,那么,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温润系男配中的翘楚。

    就像西门吹雪和叶孤城,聂风和步惊云,萧十一郎和连城璧。

    虽然风格不同,二者却都是一样的出众。就算是再怎么挑剔刻薄的人,你可以更偏好其中一类,但也绝对不会讨厌另外一类。

    朱秋云这样本身性子外向跳脱的小娘子,当然也很喜欢豫王,但要是非在两者之间选择的话,那自然不免更偏爱这位温文尔雅的白衣公子一些。

    所以,一向性子大大咧咧的她在读到最后,也忍不住和女主白绾绾一样,开始耳朵微红,喜爱的同时又有些莫名的自惭形秽。

    只是,这位白衣公子究竟是谁?

    他为何住在那种满鲜花的庄园里?他会收留无处可去的白绾绾吗?接下来,他会和白绾绾有什么样的故事呢?

    看到最后。

    朱秋雨不但没有解决前一章节留下的疑惑,反而脑子里积攒了更多的不解和疑问。

    例行骂了一句墨瑾公子可恶,吊人胃口,总在这种关键的时候停笔。

    朱秋雨又忍不住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儿。

    望着下面人来人往的街市。

    托着腮,一脸梦幻的想入非非起来。

    这世上,真的有那样谪仙一般风姿出众,温润如玉的人物吗?

    什么时候我也能遇到一个那样的白衣公子呢?

    朱秋雨忍不住低低的喃喃道。

    第34章

    西华门街, 寿昌坊。

    这里在皇宫的西面,离皇宫西边儿的西华门,只隔着一条启圣院街, 是汴京内城的最中心处。

    是汴京房价最贵的地方, 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而且, 这里的宅子, 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你还得有地位才可以。

    住在这里的人家,一半是皇室宗亲。

    另一半则是祖上就跟着太.祖起家的功臣家族, 而且,这些家族的后来子孙还要足够争气,一直能保持住家族的荣耀才行。

    不过房价虽贵, 但是这一片儿的宅子的面积却都极大, 两三亩的小宅几乎没有,十几亩的府邸只算一般, 大多都是动辄甚至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宅子里也房间众多,多的几百间, 少的也有几十间, 是大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

    大门上还铆着金钉,红色的屋檐,廊檐上镶着青绿色的瓦片,宅子里, 围墙、影壁, 回廊、假山,花园,亭轩、池塘一样儿不缺, 雕栏玉彻,端地一派富贵气象。

    曹府便是在这里。

    曹三姑娘曹韵一大清早洗漱换衣裳收拾停当,例行去正院寿安堂给老太君请了安,陪着老太君在屋里用罢了朝食。

    便带着丫鬟小红桃去族学读书。

    冬日里天亮的晚,这会子都快辰时了,天空也才不过蒙蒙亮。

    贴身丫鬟小红桃提着着一盏琉璃罩翠玉竹节灯笼,背着书箱走在前面照亮儿。

    见曹韵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哈欠,没精打采的。

    便有些担心:

    “姑娘是昨儿个晚上睡得不好吗,刚才老太君还说姑娘眼圈儿发青,叫给姑娘涂些珍珠芍药粉养一养肤色呢。若是姑娘觉得身子不爽快,不如今儿先别去族学了,跟先生请上一日的假歇上一歇吧?”

    “唔,我没事儿,偶尔熬个夜没什么的,大不了等中午回来小憩一会子。”

    曹韵摇了摇头,还是没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自家人知自家事,请假自然是不可能请假的。

    她的身子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昨晚熬夜看话本儿看的晚了,早晨又起得早,所以人有些困倦,眼圈儿才发青的。

    若是要为这事儿请假,那往后她恐怕每隔三天,就得跟先生请一次假。

    作为曹韵的贴身丫鬟,自家姑娘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小红桃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知道曹韵昨晚什么时辰睡的。刚才那么说,也只是怕自家姑娘面子上过不去,才寥寥提了一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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