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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文学www.nanguawx.com提供的《在北宋写小说养家》90-100(第3/16页)
好,经常给人抄书赚钱, 所以才能负担的起束修,在汴京山阳书院读书。
可不知什么缘故,三个月前,书院开始有传言,说他祖父当年得到至宝随侯珠,后来传给了他父亲,他父亲亡故,如今传给了他,从那之后,书院里便经常有人来找他旁敲侧击。
对此,温宸实在是烦不胜烦,他祖父当年确实是朝廷重臣,家里也富裕过,但那都是十二年前的事了。
在他三岁的时候,家道中落,七岁的时候父母双亡,他是一天富贵日子都没有过过,最穷的时候就差吃蚂蚱蝗虫了,又哪里有随侯珠那样的天下至宝呢。他唯一的愿望便是好好读书,考上功名,重新光耀温家门楣,完成父亲临终前的期许。
原本今日是书院放假的日子,他和往常一样回到家,才一进大门,温宸便发现了不对劲,因为家里只有他一个人住,为了防贼,他每次出门的时候,都会把小石子在踩脚的位置,摆成一个日字,这样每次一开门,就知道有没有外人来过。
这么久以来,日字从来没有变过。
但是今日,借着月光,温宸清楚的看到,日字少了一横。
长久以来的谨慎性格,让温宸瞬间生出了警惕。
有不速之客在自己家里!
会是谁?不点灯?也不提前告知!藏在自己家里!原本温馨的老宅,在这一瞬间似乎变成了一只怪兽,张开大口,择人而噬。
温宸的反应很快,他没有再合上门,而是将背上的书箱轻轻的放在地上,转身就开始往外跑。
事实证明,他的判断是对的,见他没有进宅子,躲在屋子里的三人迅速的冲了出来,在后面紧追不舍。
一刻不停。
“哈哈!温宸!你跑不掉的!前面就是禹王台,除非你跳下悬崖,否则你今天插翅难飞!”
“温老弟,你放弃吧,只要你交出随侯珠,我保证不会伤害你。”
“不把宝贝交出来,哼!今天就是你的死期!”
追赶之人说的不错,前面就是禹王台,下面就是万丈悬崖。
一路上,在三人的夹击下,他的右臂已经被刀划伤了。
跑到无路可逃,温宸终究还是停了下来。
气喘吁吁的道:
“我就算交出来也是我的死期!”
作为山阳书院的头名,温宸自然不是傻子,这三人都黑衣蒙面,还拿着刀,怎么可能让自己活下去。
“呵呵,你小子还挺聪明!不过,至少主动交出来老子可以留你个全尸!”
红脸汉子嗤笑一声。
“你们杀了我也没用,东西我没有随身带着,我也不要什么全尸,你只要告诉我,究竟谁要这东西,让我做个明白鬼就行。”
“呵呵,你小子死到临头,倒是要求还挺多,反正你也是个死人了,告诉你也无妨,是荣大公子!”
“荣庆?”
已经被逼的走投无路的温宸,眼中闪过一抹阴沉。
因为孤儿的身份,又偏偏学业出众,所以山长非常的照顾他。这也导致他在山阳书院被许多人嫉妒,没有朋友,很多时候都是独来独往。这么多书院学子中,唯独荣庆愿意和他相交,他是他在山阳书院唯一的,也是最好的朋友,温宸没有亲人,在心里将荣庆当作自己最信任的兄弟。
想不到,竟然会是他。
想到前几天,荣庆一脸真诚的让他把随侯珠藏好,别被人偷走了。当时他还以为对方是为自己担心,还诚实的告诉对方自己真的没有那个东西,而对方脸色微变,转而邀请自己去他家。现在想来,那个时候,荣庆就已经想杀死自己了吧!
温宸的心中翻江倒海,他感觉到一种深深的愚弄和背叛。
“没想到吧?乡巴佬,你不会真的以为大公子金尊玉贵,会把你当兄弟吧!”
身材壮硕的红脸汉子哈哈一笑,不屑地道:
“傻小子别磨磨唧唧的,快说,珠子在哪?老子忙完还去喝花酒呢!”
“你附耳过来!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温宸捂着潺潺流血的右臂,语气虚弱的道。
“你他娘的事情可真多。”
红脸汉子吐了口唾沫,提着刀大大咧咧的走到了温宸身前,在他看来,自己这边三个人,这个半大小子,胳膊还受了伤,又能把自己怎么样。
“现在可以说了吧!”
“你凑近点。”
温宸眼神一暗。
“真麻烦。”
红脸汉子不耐烦的嘟哝了一句,还是凑近了他。
“珠子就在”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红脸汉子分神之际,温宸趁机抬手,死死的拉住了对方的领子,一起往后倒去。
“啊!”
伴随着一声惊惧的惨叫,两人一起落下了悬崖。
“ 啊!”
看书的朱旭也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呼。
接着往下翻,没有了。
因为情节太紧张了,朱旭一直摒着呼吸,这一刻忍不住吐了一口气,将因为刚才看的太激动,捏的有些变形的稿纸放回桌上。
头一次遇到这种跳崖的设定,朱旭一脸的震惊:
“这,这这后来呢?温宸死了吗?”
“额还没写呢!”
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几本书的磨练,已臻化境。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还没有写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的,而是对跳崖之后的奇遇,还没有完全想好,是要捡到修仙秘籍,在悬崖底下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还是直接穿越到一个新的可以修仙的世界,拜入修仙门派学艺?
这对于话本儿来说,绝对是两个不同的剧情走向,所以她自然要慎重一些。
可是,究竟要为主角设置哪一种奇遇呢?
首先,在悬崖底下捡到高深的修仙秘籍,这绝对是爽的,练好本事出来手刃仇敌也很爽,但这种爽是一时的,短暂的。
这样的设定在武侠话本儿里算顶配了,修仙的话总感觉还是差点儿意思,在这个大宋背景的低武世界,主角就算学会了修仙又能怎么样?手刃仇人又能怎么样?之后的剧情根本无法推进,因为他在这个世界没有对手,是无敌的。
世界观不够宏大,没有奇幻宏大的修仙世界做支撑,这修仙就有点儿像螺蛳壳里做道场的感觉。而且不能持久,可能写不到十万字就没有什么可写的了,这显然不是她想要的。
杨蔓娘撑着下巴,摩挲着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让男主跳崖,真身穿越到一个真正可以修仙的世界,去拜师学艺。
她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首先,如今市面上所有的穿越都是玉佩穿和魂穿相结合,真身穿越在大宋还是头一次,这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噱头。
其次,不直接捡修仙秘笈,而穿越到修仙世界,可以更好的给大宋读者展示,更宏大而且完全不同于大宋的修仙世界观,让自己话本儿里的修仙更有说服力。而且,也可以通过主角的成长和脚步,在书里给大宋读者展示以往从未有过的,真正的修仙门派,长老,灵宝,灵兽,斗法,飞行法术,储物袋这些,让其成为一本真正的教科书般的修仙话本儿。
当然这样的写法,有点慢热。最初可能会因为主角穿越,暂时无法去报仇而让读者觉得不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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