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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人雅士多有佩剑,自从看了墨瑾公子的这本书,汴京佩剑的人就多了起来,就连卢天赐自己也是,也特地花了一半的月银,买了一把剑。

    掐诀,剑鸣,剑出,闪现,灭杀,取丹。

    杨蔓娘真的非常擅长渲染气氛,也擅长这种高逼格的战斗场面描写。

    干净利落的斩杀,朴实无华的描述,细致入微的细节,大气滂沱的雪景。短短几句就将温宸的理智冷静,杀伐果断描写的淋漓尽致。

    卢天赐是越看越喜欢,温宸强大的剑修之术,看的他心驰神往头皮发麻。

    尤其是读到温宸用飞剑将妖兽绞成血雨碎肉的时候,卢天赐只觉得那股子酣畅淋漓的感觉,飞速的从脚底板儿窜到头顶,简直要从天灵盖儿喷薄而出。

    这种冷酷至极,且干净利落的剑修之术,实在是太有逼格,太令人不自觉就代入其中了。

    他紧紧的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激动的脸色通红。简直恨不得自己也和温宸一般,学会那般高明强大的剑术,在千丈雪山山巅猎杀妖兽!

    “大衙内,夫人让奴婢给您送一盏润燥的冰糖燕窝。”

    看得正起劲儿呢,外面传来母亲的贴身丫鬟秋娥的声音。

    卢天赐赶忙把手里的小报压在《论语》下面,才若无其事的道:

    “进来吧!”

    说实话,燕窝这东西,他是不爱喝的,但是奈何母亲的一片慈心,他总是不好辜负。

    打发走了送汤的秋娥,卢天赐抽出小报继续读。

    才刚舀了一勺冰糖燕窝,还没入口。

    女主就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中,花了不小的篇幅,从声线,容貌,动作,情态,穿着,全方位的描写刻画女主的妩媚撩人。

    她的娇嗔,她的姿态,以及和男主温宸的互动。

    她一袭轻薄的红色纱裙,纤巧的赤足涂着蔻丹,轻踏在冰雪上,缓缓走来,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眼尾的光慵懒又撩人。

    “我生的好看吗?”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样的女主描写,卢天赐的脸可疑的变红了,心脏忍不住砰砰直跳。

    情窦初开的少年郎,怎么能拒绝妩媚撩人的大姐姐呢!

    “好看!”

    他几乎被迷住了,语气喃喃的道。

    勺子里的冰糖燕窝,淅淅沥沥的全部滴在了白袍子上,他都没注意。

    这样的妖女类型女主,在这个民风保守的年代,绝对是划时代的!

    相比于这个年代推崇女子的含蓄,文雅和被动羞涩。

    她们的身上更多的是现代女孩的特质,是自信的,主动的,我行我素的,火热的。

    她的美是具有冲击性的,攻击力很强,仿佛一举一动都在逼着你承人她很美。

    但,谁也无法昧着良心说她不是美的。这就是久经时代的考验,能和清冷圣女打的有来有回的妩媚妖女的魅力。

    她无论是容貌,情态,嗓音,气质,还是出场的神秘。

    都像晴天的一声春雷,轰隆隆的在汴京炸响了。

    她是如此的妩媚动人,与众不同,如此的我行我素,任谁都会觉得惊艳难忘。

    只是刚刚出场,且笔墨不多,甚至杨蔓娘都没有描写她的身世姓名。但是只是一个露面,整个人的形象就已经立来了。

    红裙慵懒,丹蔻赤足。

    一颦一笑,媚骨天成。

    这个画面,让第一次读到的卢天赐深深的着迷。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般女子!

    妩媚妖女的横空出世,安全颠覆了这个北宋少年郎的想象!让卢天赐不自觉就将自己带入男主温宸了,他越看越激动,迫切的想知道之后发生了什么。

    “这个神秘的女子究竟是谁呢?她那么的美貌,又那么的大胆!又赤足出现在那样寒冷的雪山上,难道她也是猎杀冰属性妖兽的修仙者吗?”

    卢天赐在心底幻想着,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愣愣的看着空白的小报背面,才发现,没有了。

    读到关键处,竟然就没有下文了。

    “又断章!这么关键的地方!”

    卢天赐虽然最近也了解了墨瑾公子断章的毛病,但此时此刻还是真的很想骂人。

    他只好坐在书桌前,撑着脑袋,再次重读一遍看过的内容。

    渐渐的,目光有些迷离。

    这世上真的有这样的女子吗?

    卢天赐今年虚岁十六岁,已经到了说亲的年纪,祖母和母亲也已经开始为他相看妻子。

    所以心里对于未来的娘子,少年慕艾的卢天赐心里是有所幻想的。

    原本在他的心里,自己的妻子一定是一个知书达理,能和自己一起读书弹琴的大家闺秀。

    但不知道为什么,此刻他突然又不这么想了。

    晚上睡着之后。

    他还做了一个梦,梦到自己被人追杀,掉落悬崖,拜入宗门,学了一身的好本事。然后登上雪山之巅,用飞剑斩杀妖兽,遇见了那位一身红裙的神秘女子。

    她丹蔻赤足,笑容慵懒,缓缓的向自己走来

    第118章

    观音桥, 春明坊,杨家。

    伴随着院子里幽影精力充沛的汪汪声和白绾绾不甘寂寞的喵喵声,天光大亮, 杨蔓娘缓缓睁开了双眼。

    随着春日的到来, 汴京的天也亮的越发早了, 这会子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七点多, 黄澄澄的太阳就已经照在西厢的窗棂上了。

    揉了揉眼睛,杨蔓娘躺在床上一遍雇涌着,一边伸懒腰。

    “咚, 咚,咚!”

    便听见门外老三杨盼娘兴奋又急促的敲门声儿。

    “大姐大姐,快起来啦!今儿可是社日啊!我都听见社火队敲鼓的声音啦!”

    社日, 起源于先秦, 而盛于唐宋。

    一年两次,春社和秋社。其最初的目的是百姓为了祭祀土地, 祈求风调雨顺而举行的盛大集会,回报土地神给予一年的五谷丰登。社会这个词,也是由此衍生而来的。

    古诗有云, 社日双飞燕, 春分百啭莺。

    箫鼓追随春社近,衣冠简朴古风存。这不同朝代的两句诗,都是说的春社,春社也是仲春最盛大最美好的节日。一般春社的时间, 便是春分后第五个戍日, 万物生发,春暖花开,燕子归来, 雨水充足,正是休耕了一个冬天,土地最有活力的时候。

    大宋虽然商品经济发达,商人众多。但是官府对于农耕还是极为重视的。朝廷会在社日专门给官员们放假,让他们参与社祭,重农催耕。

    莺歌燕舞,黄鹂在春日的韶光里鸣叫歌唱。

    这般热闹又动人的日子,先生们也知道学子们上学的心思,所以各家学堂也都放了假,比如文绣院便是如此。

    杨蔓娘姐妹俩到的时候,土地庙前已经聚集了不少人,空地上也早早的搭起了十几个大棚子,周围乡里的保正里长们早早的们带着村里的青壮男女昂首挺胸,敲着鼓点儿进城,精心的装扮着属于自己村的社棚,许多棚顶上都撒上花瓣,绑上新鲜的柳枝儿。

    这会子还有些早,社祭还没正式开始,姐妹俩看了几眼各家的社棚,便转而开始先逛街。

    社日这天,可不单单是祭祀土地神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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