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瓜文学 > 百合耽美 > [综名著]从小说家到传媒大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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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颊发烧,可报亭老板还不放他:“跟我说说,你喜欢的姑娘是什么样的?”

    “我都说了不是因为……”爱德蒙的辩解在门牙前又咽回一半。无论他的动机是啥,他确实是为了珍妮来买杂志。

    而珍妮……

    爱德蒙别过了脸,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报亭的老板见状也是笑个不停:“多大的人了,居然还羞得像个毛头小子。”

    好在这离工厂区并不算远,送货的马车很快就把报亭要的杂志送来,其中就有《魅力巴黎》。

    爱德蒙眼疾手快地付完钱便逃一般地离开。

    报亭的老板还说看在熟人的份上送他一本,见状也是故作深沉地感叹道:“年轻人啊!”然后哼着不知名的小曲儿把《魅力巴黎》摆在摊位显眼地,以免又有害羞的男人不便逃离买书现场。

    …………

    “买回来了?”爱德蒙进门的瞬间与神父撞个满怀,后者来不及叫疼便抢过杂志,一边翻开,一面回到二楼的书房。

    “您等等我。”忘了买第二本的爱德蒙跟上神父的上楼脚步。

    《魅力巴黎》果然看重珍妮的小说,不仅给了首推板块,还在封面加粗印上新秀书名,里头的插画也超出了一般待遇。

    神父已经读过珍妮的小说原稿,现在不过扫上几眼。爱德蒙就不同了,他只看过已成废稿的架空小说和还未发售的侦探小说,压根不知珍妮投给女性杂志的小说是什么类型,什么类型。

    和之前询问珍妮为何要给女主配八个男人的神父般,爱德蒙在看过小说的前两章后就感到不对,随机陷入哲学状态。

    “神父。”他几乎是思绪迷离地开口。

    “嗯?”

    “珍妮到底在写什么?”

    “写什么?写小说啊!”此时的神父完全忘了他之前与爱德蒙的表现一般无二,满脸都是“年轻人的见识不够,这种事也值得让你大惊小怪”,“我问你,《魅力巴黎》的受众是谁?”

    “……女人”。

    “那么问题来。骑士小说是给男人写的,那《魅力杂志》作为一本女性杂志,她会给女读者提供什么小说?”

    “……言情。”

    “那珍妮写的是言情吗?”

    “……是。”

    “所以……”神父用舞台剧演员般的夸张姿态摊开了手,直勾勾地盯着爱德蒙的眼睛,“那我问你,她写的还有问题吗?”

    “……没。”爱德蒙在回答“言情”时就已经后悔自己问了愚蠢的话。

    好像他今天一直在干蠢事。

    “你拿去看吧!”神父对时尚、言情小说的兴致不大,很快便把杂志让人跟不上他阅读速度的爱德蒙。后者接过又翻到珍妮的小说主页。

    他也不是青瓜蛋子,可一想到这本小说是珍妮写的,加之杂志为此配了相对密集的精美插图,爱德蒙的心便五味杂陈,脸颊的温度也不断升高。

    “怎么样?”神父等爱德蒙看完后很自豪道,“写的不错吧!”

    “是,是挺不错的。”抛开这是珍妮写的,无论是创意还是剧情,亦或是杂志配的插图都不难预料这一定会掀起当下的讨论热潮,进而让珍珠女士(珍妮的笔名)声名鹊起,《魅力巴黎》的销量也随即暴涨。

    但……

    一想到这文字大胆的小说出自珍妮之手,爱德蒙就升起一股想蜷缩的羞耻欲。

    神父见状,又是一阵摇头叹息:“你也不是年轻人了,而珍妮要是托生到一早有安排的富贵之家,一年前就可以完成终生大事。”

    爱德蒙觉得这话莫名耳熟,可他还为珍妮写出这种小说而感到惊讶,一时间也没有去想在哪儿听过类似的话,“她在《魅力巴黎》一炮而红了,总不会止步于此。”

    “当然不。”神父闻言很奇怪道,“你不是已读没成废稿的侦探小说吗?她还没有选定这本的投稿报社呢!对了,《魅力巴黎》下个月有纪念刊,珍妮一定会参加的。”

    “纪念刊?”

    “剧院老板的最爱,同时也是新人成名的最快途经。”

    “略有耳闻。”爱德蒙给圣奥雷诺区送货时,就碰上些剧院的老板挑挑拣拣着各大刊的短篇合集或特别刊,纪念刊。这么看,珍妮还是挺幸运啊!一投稿便遇上贵人,随后又有纪念刊来稳固战果。

    “她打算写什么题材?”爱德蒙低头看着美男沐浴的插图,原本为珍妮的成功放松下的心脏又高高吊起,声音也越变越低。

    对面的神父令他惊恐地沉默。

    有了这部《爱在原始前》做开胃菜,神父也不保证珍妮下本投的是正常小说。

    更别提这投稿的对象是文不惊人死不休的纪念刊。

    …………

    “法里内利,你要的杂志给你放这儿。”

    剧团的演员大都睡到十一二点才开始整理一日行程。

    法里内利昨晚参加了名流的酒宴,一直睡到下午三点才浑浑噩噩地起床,想起今日是《魅力巴黎》的发行日,“该死的,我怎么会忘了这茬。”他匆忙起身,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好并询问他的杂志在哪儿。

    勤杂工回复他的杂志早就放到他的小书房那儿。法里内利赶紧回到书房去找,结果桌上空空如也。

    “可能是有人拿去看了。”

    剧团的演员收入不等,一些没有太大名气的演员便成人气演员的贴身女伴或男伴。

    法里内利声音甜美,容貌卓绝,在上流圈里非常吃香。不少没有他受欢迎的小演员的奉承他的唯一目的就是搭上有钱捧人的贵妇人。《魅力巴黎》在贵妇圈也算一本常青杂志,所以包括法里内利在内的演员都一直再看。不过和收入颇丰,不时就有名流资助的法里内利不同,每年两百的订阅费对底层演员绝对是个大开销,所以他们一般去蹭法里内利或剧团老板的杂志。

    眼看为《魅力巴黎》付费的名伶气冲冲地过来问罪,拿走杂志的小演员把东西一拍,丢下一句“放在这儿了”便一溜烟似地跑了。

    法里内利着急着看最新一刊,也没功夫搭理逃掉的小演员,坐下开始去找珍妮的投稿。

    “珍珠女士”的笔名是如此醒目。除了珍妮,法里内利也想不到有第二人用这般土俗的笔名在较为知名的杂志上发表文章,倒也符合她给人的一贯印象。

    笔名太土是一方面,题材的选择过于新颖是另一方面。

    法里内利非常喜欢写给他的《乖乖女是大明星》,所以读完《爱在原始前》后,他的第一反应是珍妮疯了,第二反应是珍妮是不是找代笔了,第三反应才是珍妮无愧于她又土又俗的笔名。

    “珍珠女士”配上一般的言情小说是土,但要是跟《魅力巴黎》的主推搭上,还真有种极致的尽头就是新潮的诡异感。

    尤其是在看完这期的两万字后,法里内利再看首页的“珍珠女士”,就觉得这笔名真是合适不过。

    “不过……”

    内心承认珍妮干得确实不错的法里内利嘴上仍是挑剔了句:“要我取名,一定会比珍珠更好。”

    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与珍妮也不过是一面之缘,又有什么理由给她取个笔名?

    一想到这儿,法里内利慌慌张张地回到书房,翻出他找戈布兰区的剧院老板要来的珍妮回信,把信角微卷的回信又读了遍,内心有了其它计量。

    他找出了最好的信纸,往上面喷上名贵的香水,然后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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