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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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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们今天还挺心有灵犀的。”

    沈初雪倚在门框上,看到他盖上锅盖,旋即掀开,白雾猛地向上蒸腾。

    “你来盛面条。”苏致把位置让给她,自己到一边,细细地切葱花。

    盛面条沈初雪还是会的,先捞出面条,再舀两勺汤,最后苏致撒上一把葱花。

    红汤白面,配上翠绿的葱花,有爸爸做的感觉了。沈初雪情不自禁咽了下口水,全靠意志力才把第二碗也盛起来,没自己一个人先端着碗跑了。

    在狭小的餐厅坐下,苏致听到她盯着碗无声地叹了口气。

    说来奇怪,他们长久地相处明明已经是十年前的事,重生回来实际见面的次数并不算多,但他就是能一眼看懂她的意思,就像刻在了骨子里一样。

    “炸猪排我真不会。”

    沈初雪拨开碗面上漂浮的葱花:“你还真能看出我想吃什么呀?但我也就是想想,吃面就够啦。”

    她夹起面条,吹了吹,品尝味道。

    其实味道确实还有些差距,就像他拌的鸡丝凉面,只是加的调料比例稍有不同,味道就不一样,何况是这样的汤面。不说别的,平时面馆用的汤,是需要一大早就开始熬的。

    不过她还是很给面子地把一筷面条都吸溜进嘴里,咽下之后夸奖道:“真好吃!”又不是要去当大厨,普通人做到这个水平,已经很可以了。

    苏致松了口气,她能吃得下就好。

    两人正吃着热腾腾的面,一个房间的门突然打开,沈初雪闻声看过去,只见一个戴眼镜看着挺斯文的男生。他大概没想到外面有人,愣了愣,很快就朝他们走过来。

    “这么香,你们自己做的啊。”他说话也是朗诵时的声音,男中音,声音浑厚且十分自来熟,完全打破了他文静的外表,“兄弟,还有没有多的,让我蹭一口吧。”

    说着还想去拍苏致的肩,被避开了,不过苏致也没拒绝:“厨房还有生面条和汤,不嫌弃的话自己下,面条煮熟就能吃。”

    “好勒,谢谢兄弟!”

    “剩下的面条还够两个人吃吗?”沈初雪得到肯定的回答后,喊住那个男中音,“大哥,你要不也问问隔壁的姐姐吃不吃,她好像也还没吃饭,你们学播音太辛苦了。”

    “小妹妹真懂事儿,那我问问她。”

    最后苏致的两位室友一起煮了剩下的面条,餐厅小得连四个人都容不下,两位室友凑合在客厅吃。

    还没吃完,就到了七点,那个扎马尾的女孩子进屋捧出了笔记本电脑,外放新闻联播。

    苏致小声告诉沈初雪,每天看新闻联播学习,是他们的功课之一。

    沈初雪把苏致代入新闻主播幻想了一下,居然毫无违和感,至少比想象他朗诵《海燕》可以接受多了:“对哦,还能播新闻,哥哥,你这专业前途无限啊。”

    为了不打扰那边的人看新闻联播,她也压低了声音,并且一吃完饭就急着要走。

    她走了,苏致还能看看今天的新闻,已经打扰了他一下午,就不要再耽误他晚上的功课了。

    苏致却并不着急,要不是她强烈反对,最后只把她送上了的士,否则还要送她回国家队。

    ……

    沈初雪回到宿舍,今天其他人也已经训练完回来了,她给苏致报平安:“到宿舍啦!”

    “你的伞忘拿了。”

    沈初雪看到这句话,才想起她是过去拿伞的。她今天真不是故意不拿,吃晚饭前还想起过,只是最后一着急,就又忘了。

    “你留着用吧。”

    她觉得自己还是再买一把伞吧,苏致的室友都这么拼,他又是跳级的,还是不要总过去找他比较好,免得影响他学习。

    ……

    苏致送完人上楼,女生还在认认真真看新闻,男生却抬头问他:“过来一起看吗?”

    “不用,我有收音机。”

    见他走进房间,男生忍不住对女生道:“这么冷的人怎么会来学播音啊,主持节目让他微笑他能笑得出来吗?也就对刚才那小妹妹还比较和颜悦色。”

    “你要说话就离我远点。”她眼睛都没从屏幕上离开,“现在餐厅空出来了。”

    男生一哽,默默闭上了嘴。

    ……

    苏致打开收音机,不用调频,出来的就是新闻联播。

    他的收音机只用来听两个节目,早上六点半,新闻与报纸摘要,晚上七点,新闻联播。

    但他今天并没有认真听新闻,慢慢往后,靠在了椅背上。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这新闻就成了一道背景音。

    这段时间,一切都太顺利了,就算偶尔有关秋兰这样的意外因素,但他并不放在心上。

    他唯一放在心上的,完美契合“如果人能重头再来一次”的想象。

    可是被翻出的历史书,又提醒他,过去的才是真实,而今的极有可能只是虚幻,仿佛一个沉浸在美梦中不愿意醒来的人,就在他快要成功地连自己都骗过时,被人宣告,你只是在做梦而已。

    他摩挲着历史书上那一页被撕掉后留下的痕迹,纸纤维断裂后的毛边柔软脆弱。

    他仍能想起,那天得到谭格月首肯,将由他来负责男主部分的配音,他兴冲冲从帝都回来,想告诉她自己将要去录这本她特别特别喜欢的小说,给她一个惊喜,这份想象具体到,连她脸上的笑容都能勾勒得所差无几。

    飞机落地已是傍晚,从机场赶回家的路上,忽然下起暴雨。

    因为急着回来,他没来得及吃饭,隐隐有些胃痛,但这些都不重要。

    他先路过小区旁边的沈记面馆,也许是因为雨太大,竟然关着门,进了小区,来不及换一身干净的衣服,就去沈家找人。

    小姑娘一定会开心坏了吧,为了冲刺奥运,竟然训练到高烧,连在医院输液都说着关于训练和奥运的事。这么努力的小姑娘,就让她开心一下吧。

    但是,没有人开门。

    他敲了好久,好久,直到身上湿透的衣服都快干了,也没有人开门。

    最后是他自己家的门开了。

    关秋兰站在门边双臂环抱,面带讥诮:“都敲了一个小时了,该死心了吧?”

    “我的傻儿子,在医院陪到半夜,又心肝儿似的把人背上楼,结果呢?人家第二天转头就走了,奔着娱乐圈捞金去了,据说是个国际大导演。”

    “人家要红了,可不得把你这没有利用价值的扔得远远的?”关秋兰甚至有些得意,大概是想看他后悔的样子,要他承认他一直疼爱的曦曦,对他,其实不过如此,“怕我们讹上呢,全家都搬走了。”

    “不可能。”

    他往后退了一步,眼尾有些发红,看着关秋兰,语气坚决:“不可能!”

    他先前就淋了雨,有些狼狈,此刻却带了几分笃定,转头冲进夜色,以及无边的雨幕。

    大雨被夜晚染得如同墨汁,连路灯的些微光亮都快被黑暗吞噬。

    黑暗也吞噬了这个十六岁的少年。

    撕书充其量只是迁怒,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对配音和有声的厌恶,才真正深入骨髓。

    是被那夜的雨砸进肌肤里的。

    恨她不辞而别,恨她轻易抛弃,却也不止一次想,如果他没有为了录这本书去帝都,是不是就有机会留住她?

    也许是有可能的,也许。

    十年后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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