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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香。

    墙上的挂钟发出刺耳的声响。

    几乎同一时间,一个放开了,一个挣脱了,脸上的表情都特别不自然。

    过了一会儿,两人沉默着一前一后出了门,又沉默着上了吉普车。

    海军大院历经两次扩建,占地面积很大,后面的宿舍区也比印象中大多了,新盖了一排又一排的平房。

    周何林把车停在路边,带着她去了高家。

    高志远的父亲现在级别也不低,但也没有资格住小洋楼,他家是一个大院子,房子有七八间,院子也很大,但乱七八糟的,有的地方住了花,有的地方种了菜,无论花和菜,都蔫头耷脑的。

    林豆蔻都想立马给黄瓜和茄子教一教水了,还有隔壁的月季花。

    也不知道谁侍弄的这些,真的太不用心了。

    高志远正在光着膀子跟二姐吵架,听到外面周何林的声音,再透过窗户往外一瞧,系花竟然也来了,顾不上输赢了,一杆子跳起来,跑到里屋捞了一个背心穿上了,觉得还不够,又把哥哥的短袖军装也跟套上了。

    高二姐噗嗤笑了,“我看看到底是谁来了,把你吓成这样?”

    说着撩开了门帘子,然后就看到了一个帅小伙和一个漂亮姑娘,两人站在一起可真般配。

    高二姐眼睛有点儿近视,不过也很快认出来帅小伙是周何林,这小子好几年没见了,倒是越发人模狗样了。

    小时候谁不知道,周家老二,蔫坏蔫坏的,她弟弟可没少吃亏。

    旁边的漂亮姑娘倒是不认识,难道是周家老二的对象?

    周何林笑着问,“二姐,你这近视越来越严重了,还没认出我来?”

    高二姐正要说话,他身后的高志远已经等不及了,“姐,大热天在外面聊什么,何林,豆蔻,快进屋快进屋!”

    高家的院子乱,屋子里头也挺乱,客厅倒是不小,但每个角落都堆了一些东西,看起来就有点儿拥挤。

    高志远把沙发上不知道谁的衣服扔到一边儿,“快坐快坐!”

    “二姐,厨房不是有西瓜吗,你赶紧的拿来呀。”

    高二姐不情不愿的去了厨房,她皱着眉从水桶里捞出西瓜,皱着眉切开,又切成一块一块的,然后放到盘子里。

    端着盘子走出厨房,眉头总算舒展开了,她刚才就觉得林豆蔻这个名字有点儿耳熟,现在终于想起来了,他那傻弟弟曾经不止一次提起过,不过弟弟不叫她林豆蔻,而是叫她系花。

    长得那么漂亮,的确称得上系花。

    那这么说,弟弟喜欢系花,也就是喜欢林豆蔻?那周家老二和林豆蔻看起来关系很不一般啊。

    高二姐生怕弟弟吃亏,不由加快了脚步。

    但她端着西瓜进了客厅,看到的却是三个人正在讨论电脑,说得内容她都听不懂,主要是她弟弟说,周何林和林豆蔻都在沙发上坐得规规矩矩,听得特别认真。

    “志远别说了,都赶紧吃西瓜吧,可甜了。”

    周何林不跟她客气,挑了一块看起来最红最沙的,拿起来就递给了林豆蔻,然后自己又拿一块儿。

    高志远羡慕的不行,“你俩收敛点儿啊。”

    高二姐一看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这弟弟,看着聪明,实际上傻的很,她索性也不看了,扭头走了。

    高志远带回来的电脑就放在客厅里,崭新的机器就那样随便的放在一张旧桌子上,旁边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椅子凳子。

    一开始是周何林操作电脑,基本的东西很容易,常用的他本来也学的差不多了,但想要精通电脑,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越到后面越复杂。

    周何林就有点儿吃力了,主要是内容太杂,他没理顺,而且之前的确没怎么关注过,相比较而言,他远不如林豆蔻上手更快。

    那些略显艰涩的,她一学就会。

    高志远感叹,“不愧是我们数院的,何林,你算了吧,你还是别学了,我教你真费劲,我还是教我们系花吧?”

    周何林卖电脑不是因为对电脑感兴趣,而是因为卖电脑比较赚钱,他现在一共卖了八台电脑,其中三台已经到货了,是花了高额运费通过航空运过来的,还有五台在路上,这八台全部到货之后,扣除货款和运费,能有两万的利润,分给程画家一万,他和哥哥平分,仍然有五千呢。

    五千是什么概念,是他妈姚青妍两年的工资。

    周何林笑了,把位置让给林豆蔻,并且说,“行啊,反正我俩不分你我,谁学会了都一样。”

    高志远生气的瞪了他一眼,“夜猫子,你收敛点儿啊,我是看我们系花的面子,你再得瑟,我把你小时候的丑事儿全抖搂出来。”

    周何林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小时候哪有什么丑事儿,我可不像你,一打架就哭,一哭就尿裤子,我记得你爸说过,你七八岁还尿裤子呢。”

    高志远气得蹦起来,挥起拳头就要打人。

    林豆蔻噗嗤笑了,“高志远,他说的是真的吗?”

    两人连着去高家四五天,都快把高志远烦死了,但说他烦吧,谁约他都不出门,就在家蹲着,等人来了,又忍不住想骂人。

    好在学了一个星期,也学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五台电脑也都到货了,周何林五千多块到手,立即去商场买了一块漂亮的女式手表。

    林豆蔻其实有手表,只不过她买的是最便宜的,三十多元的手表,时间走得很准,但做工有些粗糙,看起来没有那么美观。

    相比之下,远不如周何林花了三百多买的好看。

    林豆蔻很喜欢,新手表小巧轻便,而且表带也做得好,原来那一块有点儿夹汗毛,戴着不太舒服,但她一直也没舍得换。

    但林豆蔻觉得,太让周何林破费了,男女处对象,也不能总让男的花钱吧。

    她没有送男朋友礼物的经验,不知道送点儿什么好,想来想去,觉得不如送他一套衣服。

    周何林很帅,每天穿衣服也都很讲究,永远板正利落,可她也发现,他的衣服其实不算太多,穿来穿去就那几件。

    而且都不是时兴的款式。

    她专门拿出一个上午,逛了逛附近的商场,最后挑了一件白色有暗花纹的短袖衬衫,一条做工很好的青色西裤,外加一双软底子的皮鞋。

    这天下午,周何林提着周老爷子做的酱肉来找她,俩人和往常一样,简单聊了几句,然后就开始一个看书学习,另一个也看书学习。

    周何林最近从李教授,也就是他们的系主任那里,借了不少有关经济的专业书籍,有些内容浅显易懂,有些确实需要反复琢磨的。

    但过了一个多小时,最多两个小时,有人就不专心了。

    周何林站起身,看到正在专心演算的林豆蔻,也不打扰她,给她倒了杯水,自己也喝了半杯水,然后就从背后环住了她的肩膀。

    林豆蔻现在已经习惯了这种程度的亲密,她抿了抿嘴,“你别闹,要不你出去转一转吧,这道题我马上做出来了。”

    外头热死了,一个人有什么好转的?

    周何林松开了她的肩膀,说,“那你快点,咱俩一起去,劳逸要结合,你这一坐老半天可不行啊。”

    林豆蔻加快速度,刷刷刷做完了,她把笔一放,说,“差点儿忘了,我给你买了东西!”

    她把上午买的衬衫裤子和皮鞋都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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