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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1章

    傅斯舟站在书桌前,呼吸紧张,微微发沉。他的脑海里,满是刚才沈宴洲靠在床头,眼尾泛红,骄矜又柔软地让他来找“答案”的模样。

    他伸出大手,拉开了左手边的第二个抽屉。

    抽屉中央,静静躺着一本黑色皮面的笔记本。

    这本子……他太熟悉了。

    那是半年前,在这栋别墅里,沈宴洲随手丢给他记“规矩”的。

    再后来,这本子成了他隐秘的宣泄口,里面写满了他像个变态一样,记录着那偷来的,三个月朝夕相处的点点滴滴。半年多前他走得仓皇,这本藏在床底下的本子自然也没能带走。

    他以为,这本子很难被他发现,就算被他发现了,以沈宴洲的性格,应该看见了也会被当成垃圾扔进了碎纸机。

    却没想到,他一直留着。

    傅斯舟指尖微颤,小心翼翼地翻开笔记本。

    纸页上,是当初沈宴洲在书房给他上课时,记录的笔记:

    【入口很紧,要慢,不能硬闯,要等门自己开。】

    【不能让主人疼,主人的命比什么都重要。】

    【……】

    之后,是他写的日记:

    【X月X日,深夜,狂风暴雨】

    刚才,我差点以为自己要被发现了。

    当他的手探进我雨衣口袋时,我的呼吸都凝固了。那部旧手机里,全是所有他在暗处的影像。就隔着薄薄雨衣,一旦被他发现手机,窥见我这见不得光的疯狂……

    他一定会觉得我恶心,会毫不犹豫地把我当成垃圾,永远踢出浅水湾。

    可是,他没碰到手机。

    然后,他碰了我。

    他的手真的好软,好小。

    哪怕他因为生气,那么用力地掐我,我都感觉不到疼。

    他怎么会那么软?

    别扭又嫌弃地看着我的样子,可爱得要了我的命。

    后来,他把睡衣脱下来扔给了我。

    我现在就跪在冰冷的地毯上,把脸深深埋进他的睡衣里。

    好香。

    【X月X日,闷热,台风刚过】

    他今天早上没怎么喝那碗粥。

    只吃了我喂的两口,就皱着眉说没胃口。是我火候没掌握好,米油熬得不够滑吗?还是大澳的虾干太硬,硌到了他的舌头?又或者是陈皮放得多了,有些发苦?

    明天得去趟九龙城寨,找那个卖海味的陈老板再问问,是不是这批干贝的问题。

    他下楼的时候,脸色很差,眼底有很重的乌青。

    我知道是我昨晚太混蛋了,哪怕隔着一层楼板,哪怕只能抱着他丢弃的衣服,我都控制不住自己……我太粗鲁了,不知餍足的贪婪,肯定吵得他没睡好。

    那件黑色睡袍,我手洗了好几遍,哪怕挂在阳台上被风吹着,我仿佛还能闻到他身上的玫瑰香,混着我留下的,极其下流的味道。

    可是,他走得那么急,连看都不愿意多看我一眼。

    现在,我知道他去见谁了。

    我站在厨房的洗碗池边,看着手机屏幕里的直播。

    维多利亚港的风吹乱了他的银发,他穿着黑色的西装,那么冷艳,那么高贵,美得让所有镜头都围着他转。

    而站在他面前的,是那个全港城都在谈论的未婚夫。

    电视里的那些记者都在尖叫,说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那个人模狗样的男人,把手虚扶在他的腰上时,我的心,很痛。

    凭什么那个人可以光明正大地站在阳光下,站在他身边,接受所有人的祝福?而我只能像只见不得光的阴沟老鼠,戴着橡胶手套,躲在他的厨房里,洗他用过的碗?

    他会喜欢他吗?

    沈宴洲,能不能不要喜欢他?

    【X月X日,八号风球,暴雨转阴】

    我竟然真的拥有了他。

    他,好美。

    哪怕是信息素紊乱,眉宇间也带着高高在上的矜贵。

    他漂亮眼睛,会被逼出大团大团的水汽。

    他眼尾秾红,睫毛全湿了,就那么噙着满眶的泪花,湿漉漉地瞪着我。

    连骂人都没了力气,只能软绵绵地抓着我的肩膀,小口喘气着向我抱怨。

    【X月X日,多云】

    早上他还没醒的时候,我就跪在地毯上,趴在床边盯着他看了好久。

    他睡着的样子真的好乖,好软。

    平时总是透着防备的眼睛闭上了,睫毛安静地垂着,像个精致又易碎的瓷娃娃。

    他连打喷嚏都那么可爱,皱着眉一连打了三个,鼻尖红通通的,眼眶也泛着水汽。

    是因为昨晚的暴风雨让他着凉了吗?还是因为外面花园里新栽的什么植物让他花粉过敏了?他本来就瘦,万一发烧了怎么办?都是我没照顾好他。

    但,这么好的他,居然有人想杀他。

    那些人,居然敢在红磡隧道制造连环车祸,想要他的命?

    不管是谁,只要敢动他一根头发,我就把他们的骨头寸寸敲碎,塞进维多利亚港的桥墩里。

    【X月X日,晴】

    他今天晚上吃了小半碗煲仔饭。

    他平时胃口那么小,吃东西总是挑剔的,可是今天在庙街那个油腻腻的摊位上,他居然吃得很认真。

    他嫌烫,吹气的时候嘴唇微微嘟起来一点点,嚼牛肉的时候,脸颊鼓起一个小包,鼻尖上还沁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怎么能这么乖,这么招人疼。

    去结账的时候,趁他转身先走,我偷偷拿出手机,扫了摊位上的二维码,加了那个爆炸头老板娘的微信。

    我多转了她很多钱,希望她把那个焦底是怎么煲出来的,甜酱油到底是用哪几种料熬的,全都原原本本地教给我。

    庙街太脏了,地上全是污水和烂菜叶。

    他那么干净,他不该踩在这种地方,只要是他喜欢的,我都会努力去做,想要把他养得再胖一点,把他胃里所有的空虚都填满。

    【X月X日,八号风球,暴雨倾盆】

    外界的新闻,总说他“冷血”,“铁腕”,“六亲不认”,说他在商场上是个没有感情的暴君,为了达到目的可以把别人逼上绝路。

    是因为,哪些不长眼的人从未认清过他。

    他明明可以直接冷眼,看着小狗死在泥水里,但他没有。

    他不仅让那只脏兮兮的小家伙上了他的迈巴赫,还让它睡在地毯上。

    他坐在地毯上,认真研究狗粮的配料表,怕淀粉太多,怕鱼油不纯,怕那只刚接了腿的小可怜吃坏肚子,他给它穿着“小黄鸭”卫衣时,动作那么轻、那么温柔,甚至还被那只呆狗逗得笑出了声。

    他怎么能这么好。

    他用坚不可摧的外壳伪装自己,只是因为他在名利场里走了太久,露出软弱就会被那些贪婪的亲戚和对手撕碎。

    其实,他比任何人都要善良,比任何人都要柔软。

    刚才,他握住了我的手腕,看着我满手的陈年旧疤,问我为什么想要自杀。

    那双清冷的眼里,我看到了心疼。他这样的人,居然会试图小心翼翼地触碰我的过去。

    我该怎么告诉他?

    过去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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