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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头号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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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飞澜说是这么说, 却并没有主动搞事儿的打算,而且以他对世纪娱乐高层的了解,对方也未必真的有告他的勇气。毕竟星海娱乐前车之鉴在前,之前世纪娱乐想和他解约,都要走迂回路线,这次大概也不会选择和他正面刚。

    但如果世纪娱乐真的给脸不要脸,他也愿意陪着他们“好好儿”玩玩儿。

    这个圈子里, 哪个公司没点黑料,随便扒两条都够他们喝一壶了,更何况还有狗剩儿, 随便在他床头蹲俩小时他们就得撤诉,妥妥的。

    离开世纪娱乐的时候才上午十点半,时间还早,叶飞澜在“回家”和“去苟晟公司瞅瞅”之间犹豫了一瞬, 果断选择了后者。

    虽然他知道苟晟在别人面前和在他面前非常精分,倒还真没见过他家巨型奶狗工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

    还挺期待的。

    所以叶飞澜没让人提前通知苟晟, 而是自己坐电梯上了顶楼。

    隔着一道玻璃门,他看到苟晟坐在宽大的工作台前,耳朵里塞着蓝牙耳机,一边和什么人说话, 一边十指如飞地敲键盘——他十根修长手指在键盘上飞快地翻腾跳跃,早就不是半年前和人掐架的时候只会拿一指禅戳戳戳的小笨狗了,已经完全是一个很厉害的精英狗了。

    不知道电话里遇到了什么难题,他停下了敲键盘的手, 微微皱着一点儿眉头,仿佛在思考着什么,侧脸的轮廓如同刀削斧凿,看起来异常帅气。

    怪不得大家都说男人工作的时候最帅气。

    不止男人,工作的男狗也很帅气。

    叶飞澜眼里带着淡淡的笑意,在玻璃门外静静地看了好一会儿,这才推门进去。苟晟看见他愣了一下,表情有刹那的空白,紧接着就转成了狂喜,他匆匆对电话那头说了句“你们老板娘来了,有什么问题下午再聊”,就挂了电话。

    叶飞澜:“……”

    苟晟瞅着叶飞澜的表情,嘿嘿笑道:“没什么重要的事。”

    叶飞澜剜了他一眼。

    骗鬼呢。

    苟晟见他不信,伸手挠了挠后脑勺:“再重要的事也没你重要。公司都是为你开的,我要是为了这点儿小事儿忽略了你,岂不是本末倒置?”

    叶飞澜:“……”

    苟晟现在真的越来越会说情话了,说起来一套一套的,嘴像抹了蜜一样甜,可是偏偏又都不是虚的,一字一句都出自真心,每每撩得叶飞澜心旌动摇,甜得齁人,又暖得发烫,他扫了一眼宽大的办公桌,低声调笑道:“桌垫到了吗?”

    “……”苟晟吞了口唾沫,脸颊绯红,“还、还没。”

    “既然没有,”叶飞澜伸手在他后脑勺上轻轻扇了一巴掌,“那还不赶紧工作!”

    “是,主人!”

    苟晟把手边的工作稍微收了个尾,时间就接近十二点了,他把桌上的东西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和叶飞澜一起去超市买排骨。

    叶飞澜现在也算是个不大不小的公众人物了,走在街上都会碰到粉丝,有个什么风吹草动都会被狗仔盯上,原本是不怎么方便大白天逛超市的。做明星的什么都好,就这点儿不好,工作的时候没日没夜的,偶尔休个假也只能窝在家里,平常连出个门逛个街都得全副武装,跟做贼似的,苟晟心疼的不行,前几天就回了趟天上,用最新款的爱疯X从月老那儿换了个小玩意儿——一个施了障眼法的纽扣状的玉石,配了最时尚的白金的细链子。只要带着这个出门,除非他主动打招呼,一般人都会对他视而不见,当然,对他特别熟悉的除外。

    有了这个小玩意儿,大白天出来逛,果然自在了不少。

    叶飞澜和苟晟边在货架上挑选商品,边有一句没一句地聊天,不知怎么地聊到当初的排骨失窃案,和苟晟装植物人的时候闹出的那些乌龙,叶飞澜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苟晟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嘿嘿傻笑道:“我当时是真不懂人间的规矩……”

    就在这个时候,他目光扫过货架,意外看到了一个熟人。

    苟晟笑着笑着突然就严肃了,一秒就从一个二傻子变成了一个商业精英,也是很神奇了,叶飞澜不禁挑了下眉,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

    他看到了提着一个小购货篮的左子谦,笑着和他打了个招呼。

    苟晟立马就伸手搂住了叶飞澜的腰,搂得特别紧。

    然而左子谦完全没注意到苟晟气场全开的挑衅,他整个人看起来都失魂落魄的,听到叶飞澜的声音呆呆地抬起头来,看了他好几眼,才勉强认出叶飞澜,嘴角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叶哥好。你们也来买东西啊?我买了一点儿蔬菜、豆腐、羊肉片,还有火锅底料……再买一桶饮料应该就够了。”

    说着对叶飞澜和苟晟点了点头,游魂一样飘走了。

    然后……叶飞澜眼睁睁地看着他直奔清洁用品区而去,拎了一大桶洗衣液。

    小呆萌这绝壁是有心事啊。

    叶飞澜扯了下苟晟的袖子:“走,过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苟晟不满地哼了一声,“他有我好看吗?”

    “……”

    大狗狗这种随时随地都要吃醋的本事真是绝了,偏偏他还觉得挺可爱的。

    瞅着周围没人,叶飞澜凑过去在他脸颊上亲了一口,低声道:“当然没你好看。我家狗狗全世界最帅,最好看。”

    苟晟被他亲得耳朵通红,嘴角却漏出一抹笑意,他傲娇地哼了一声:“走。”

    他们推着购物车走过去的时候,左子谦已经被一群年轻姑娘围住了,看她们叽叽喳喳和两眼放光的样子,应该都是左子谦的粉丝,正在争着对偶像表白求合影要签名呢,左子谦心情虽然丧,但是脾气非常好,几乎是有求必应,只是合影的时候笑容略僵硬,签名的时候有个粉丝小声问他能不能给她写几句话。

    “哦,好的。”

    他脑子空空地在“左子谦”三个字上面提笔写道:“为什么啊?到底为什么啊?”

    粉丝:“……”

    叶飞澜:“……”

    左子谦:“……”

    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的左子谦囧得脸都红了,结结巴巴道:“不、不好意思啊,刚有点儿走神,签错了。再来。”

    这次终于签对了。

    得到签名和合影,满意了的粉丝们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走之前对他说如果心情不好就多刷刷微博,她们每天都会在留言里为他打电话的,其中一个粉丝还把购物车里的一包旺仔QQ糖塞给他:“送给你,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喜欢吃这个糖,吃完心情就好多了。”说完才想到她似乎好像仿佛还没付账。

    呃……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粉随蒸煮?

    都蠢萌蠢萌的。

    等粉丝都走空了,叶飞澜才走过去:“小左,有心事?”

    左子谦先是摇了摇头,紧接着叹了口气,又点了点头。

    “这地方说话不方便,”叶飞澜说,“走,去我家。”

    “好……方便吗?”

    “有什么不方便的?”

    苟晟虽然对于让这个头号情敌登堂入室非常不爽,但是叶飞澜都答应了,他也不好发作,只能勉勉强强地把人“请”进了家门。进门以后,叶飞澜随手拿了一双自己穿过的干净旧拖鞋递给左子谦,苟晟立刻眼疾手快地把拖鞋从他手里抢下来,去橱柜里拿了一双崭新的,一本正经地冷声道:“穿这个,这个是新的。”

    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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